×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2020-04-15

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调整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时间的通知》(财会便〔2020〕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20〕28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将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编报范围

全市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行政事业,不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 编报方式

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继续采用单机版方式编报。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软件下载”栏目下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及单机版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填写说明等,按要求开展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

三 、报送时间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报《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如有二级单位,应同时完成《2019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无二级单位则无需填报《2019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于 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于 2020年8月1日前完成本单位和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和审核、汇总工作,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告应当由本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报告从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jio格式文件,导出时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四 、编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以评促建,推动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编报质量。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2019年度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认真及时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指导,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解答填报过程中的疑问,加大审核力度,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

(三)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分析应用。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应当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单位,要督促其及时开展;对编报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应督促其提高编报工作效率;对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弄虚作假的单位,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结果应用,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工作水平。各县(市、区)要积极挖掘内部控制工作推动有力的典型,在《2019年度在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第五部份 典型案例中例举不少于三个典型案例。

联系人:赵慧丽 孙红霞

联系电话: 0715-8273615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 45号1212室

邮政编码: 437100

咸宁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湖北).docx

立即登录